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关于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一)防爆原理: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将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件放在特制的外壳内,该外壳具有将壳内电气部件产生的火花和电弧与壳外爆炸性混合物隔离开的作用并能承受进入壳内的爆炸性混合物被壳内电气设备的火花、电弧引爆时所产生的爆炸压力,而外壳不被破坏;同时能防止壳内爆炸生成物向壳外爆炸性混合物传爆,不会引起壳外爆炸性混合物燃烧和爆炸。这种特殊的外壳叫“隔爆外壳”。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具有良好的隔爆和耐爆性能,被广泛用于煤矿井下等爆炸性环境工作场所。隔爆性电气设备的标志为“d”。
隔爆型电气设备除电气部分外,主要结构包括隔爆外壳及一些附在壳上的零部件,如衬垫、透明件、电缆(电线)引入装置及接线盒等。
根据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我们知道隔爆外壳应具有耐爆和隔爆性能。所谓耐爆就是外壳能承受壳内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时所产生的爆炸压力,而本身不
产生破坏和危险变形的能力。所谓隔爆性能就是外壳内爆炸性混台物爆炸时喷出的火焰,不引起壳外可燃性混合物爆炸的性能。为 了实现隔爆外壳耐爆和隔爆性能,对隔爆外壳的形状、材质、容积、结构等均有特殊的要求,(二)防爆措施:
隔爆型电气设备主要在煤矿井下爆炸危险工作场所使用,其使用环境场地狭窄,搬运困难,并有岩石、煤块冒落,撞击的危险,其外壳不仅要具有耐煜性,还
应具有足够机械强度,才能保证设备外壳在发生内部爆炸或受到外物撞击时,外壳不发生严重变形或损坏。为此,常在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工作的隔爆型电气
设备的隔爆外壳必须采用钢板或铸铁构成,但其他零部件或装配后冲击不到的或容积不超过2L的电气设备,可用HT25-47灰铸铁制成。对于I类非采掘工作面用随爆外壳也可以用HT25-47灰铸铁制成。对于容积不大于2L的外壳,也可以采用工程塑料制成,这种材料具有易成型、易切削加工,比重轻、易于制造等优点,但使用这种材料作隔爆外壳时必须注意到塑料在高温下易发生分解和变形的性质。因此,在具有大量热源和能发生大电弧的电气设备上不使用塑料外壳。